建筑物防雷裝置引下線的一般規(guī)定有哪些?
1引下線宜采用圓鋼或扁鋼,宜優(yōu)先采用圓鋼,圓鋼直徑不應小于8mm。扁鋼截面不應小于48`mm^2`,其厚度不應小于4mm。
當煙囪上的引下線采用圓鋼時,其直徑不應小于12mm;采用扁鋼時,其截面不應小100`mm^2`,厚度不應小于4mm。
2引下線應沿建筑物外墻明敷,并經(jīng)最短路徑接地;建筑藝術要求較高者可暗敷,但其圓鋼直徑不應小于10mm,扁鋼截面不應小于80`mm^2`。
3建筑物的消防梯、鋼柱等金屬構件宜作為引下線,但其各部件之間均應連電氣通路。
4采用多根引下線時,宜在各引下線上于距地面0.3m至1.8m之間裝設斷接卡。
當利用混凝土內鋼筋、鋼柱作為自然引下線并同時采用基礎接地體時,可不設斷接卡,利用鋼筋作引下線時應在室內外的適當?shù)攸c設若干連接板,該連接板可供測量、接人工接地和作等電位連接用。當僅利用鋼筋作引下線并采用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接地體時,應在每根引下線上于距地面不低于0.3m處設接地體連接板。采用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接地體時應設斷接卡,其上端應與連接板或鋼柱焊接。連接板處宜有明顯標志。
5在易受機械損壞和防人身接觸的地方,地面上1.7m至地面下0.3m的一段接地線應采取暗敷或鍍鋅角鋼、改性塑料管或橡膠管等保護設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