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同糾紛二審不服怎么辦
法律規(guī)定,二審判決確實有問題,在審理程序、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等方面存在錯誤的,當事人可以申請進入審判監(jiān)督程序,當事人有權在二審判決生效后6個月內(nèi)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,再審被駁回后,案件確實存在事實不清、法律適用錯誤及程序問題,當事人仍然有權申請人民檢察院抗訴。合同糾紛二審不服怎么辦的法律依據(jù)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一百九十九條
當事人對已經(jīng)發(fā)生法律效力的判決、裁定,認為有錯誤的,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;當事人一方人數(shù)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,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。當事人申請再審的,不停止判決、裁定的執(zhí)行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二百零九條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:
(一)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;
(二)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;
(三)再審判決、裁定有明顯錯誤的。 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(nèi)進行審查,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。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