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進行債務重組的意義在于優(yōu)化資源配置、降低經營風險以及加強公司內部管理等方面。進行公司債務重組的方式是以非現金方式、修改負債田間清償全部或部分債務等。
一、公司進行債務重組的意義
公司進行債務重組的意義如下:
1.優(yōu)化資源配置,帶來規(guī)模經濟效應。我國經濟發(fā)展中存在一個主要問題就是產業(yè)結構過度分散,公司通過重組并購后,促使產業(yè)結構集中,消除公司之間的不合理競爭,取得規(guī)模經濟效應。
2.降低經營風險。公司通過重組購并,能增加公司生產的產品種類,實行公司經營的多樣化即所謂的多條腿走路,從而大大的降低了公司的風險。
3.加強公司內部管理。良好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是公司持續(xù)健康發(fā)展的保證。通過公司的重組并購,管理完善的公司可以改善被重組或并購的公司的內部管理問題,使公司資源得到充分利用,轉虧為盈,從而提高經濟效益。
二、如何進行公司債務重組
進行公司債務重組的方式是:
1.以非現金(包括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,下同)資產清償全部或部分債務。
2.修改負債條件清償全部或部分債務。包括延長還款期限、降低利率、免去應付未付的、減少本金等。
3.債務人通過發(fā)行權益性證券清償全部或部分債務。但是,以發(fā)行權益性證券用于清償全部或部分債務,在法律上有一定的限制。
4.以上三種形式組合的方式清償全部或部分債務。
三、進行公司債務重組的風險
進行公司債務重組的風險可以分為兩個部分:
1.債務豁免。
(1)稅前扣除債務重組損失的風險。
(2)債務人被課征高額所得稅的風險。企業(yè)被免除債務的,一般會形成債務重組利得。當企業(yè)當期存在大額虧損或者其他可以稅前扣除的損失時,可以有效抵減因債務重組形成的利得,從而避免企業(yè)所得稅稅負的增加。
2.以非貨幣性資產償還債務。債務人可以與債權人約定,債務人通過支付貨物、固定資產、無形資產以及金融資產等非貨幣性資產的方式清償對債權人的債務。
(1)需要交納流轉稅的風險。
(2)抵債資產價值被核定的風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