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一般情況下,當員工對工作現狀感到不滿意的時候,員工就有可能會提出辭職,員工辭職時為保證公司業(yè)務正常運行,需要跟公司辦理交接。那么辭工不交接違法嗎?以下就讓小編為大家?guī)磙o工不交接違法嗎的相關內容,一起來看看吧。
一、辭工不交接違法嗎
這種情況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,如果屬于會計,離職不交接是違法的。
根據《會計法》第四十一條規(guī)定,“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,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(xù)。”《會計基礎工作規(guī)范》第二十五條也規(guī)定,“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,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。沒有辦清交接手續(xù)的,不得調動或者離職。”所以,會計離職不交接是犯法的。
二、違反勞動法可以隨時辭職嗎
可以的,公司一方有過錯的,違反勞動法,個人辭職公司應該給與補償。
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的,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的,未足額支付勞動工資的,未及時支付勞動工資的,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,克扣工資的,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,用人單位的規(guī)章制度違反法律、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,損害勞動者權益的。
三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
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(guī)定解除勞動合同的。
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
(一)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。
(二)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。
(三)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。
(四)用人單位的規(guī)章制度違反法律、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,損害勞動者權益的。
(五)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(guī)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。
(六)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。
用人單位以暴力、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,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、強令冒險作業(yè)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,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,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。
綜上所述,根據我國法律規(guī)定,任何用人單位,無論是國家機關還是私人企業(yè),都需要遵守勞動法的相關規(guī)定。以上就是由小編整理收集的關于辭工不交接違法嗎的法律知識。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的,歡迎咨詢律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