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運提單(awb)也稱為空運運單或發(fā)貨單,是空運貨物隨附的文件。國際航空運輸協(xié)會(iata,以下簡稱“國際航協(xié)”)將航空貨運單定義為“構成‘托運人’和‘承運人’[航空公司]之間運輸合同的重要航空貨物文件”。
2010年推出的電子航空貨運單(e-awb)自2019年起成為默認文件,實現了航空貨運流程的數字化和簡化。然而,根據國際航協(xié)的說法,如果“由于適用的國際條約、國家法律或雙方之間的雙邊協(xié)議需要”,仍然會簽發(fā)紙質awb。
空運提單包含哪些信息?
空運提單是一種必須提供以下信息的表格:
1. 收貨人(進口商)的名稱和完整地址
2. 托運人(出口商)的名稱和完整地址
3. 始發(fā)機場的三字母iata代碼
4. 目的地機場的三字母iata代碼
5. 全程運輸路線
6. 貨物的裝運價值
7. 貨物說明
8. 貨物毛重
9. 貨物尺寸
10. 托運物品數量
11. 特殊處理說明(如有)
12. 承運人(航空公司)的條款和條件
13. 適用的運費
14. 運輸保險詳情
空運提單的作用是什么?
空運提單是一份法律文件,其作用是:
1. 托運人和承運人(航空公司)之間的運輸合同證明
2. 承運人收貨證明
3. 運費單,因為它詳細說明了所涉及的運費和輔助費用
4. 所有相關方的聯系信息來源
5. 處理、調度和交付貨物的指南
6. 報關單
空運提單的格式
國際航協(xié)分發(fā)兩種類型的航空運單:1. 航空公司特定的awb,其中包含航空公司的名稱、徽標、總部地址和空運單號。2. 綜合性awb,其格式和布局與上述相同,但沒有航空公司特定信息。
航空運單以八套不同的顏色代碼簽發(fā)。前三張算作正本,其余五張算作副本。按照它們的位置和顏色代碼的順序:綠色(原件)- 承運人(發(fā)證機關)副本、粉色(原件)——收貨人副本、藍色(原件)- 發(fā)貨人副本、棕色(復印件)——收據和交貨證明、 白色(副本) – 由托運人保留并用于各種目的。
每份航空運單還附有11位數字,分為三部分。前三位與承運人有關,接下來的七位是票據的序列號,最后一位是通過將序列號除以七來計算的,被稱為校驗位。
空運提單誰簽發(fā)?誰來填?
空運提單由托運人(或代表他們工作的代理人或貨運代理)填寫并由航空公司簽發(fā)。在這里,我們追溯了相關各方簽發(fā)和接收航空貨運單所涉及的步驟:
第一步:承運人在收到貨物并完成出口海關手續(xù)后簽發(fā)空運提單。
第二步:托運人將貨物交給承運人后收到awb原件。
第三步:一套運單隨貨物一起運輸,用于中轉參考要求和進口清關。如果交易是根據信用證進行的,托運人也可以通過他們的銀行將awb發(fā)送給收貨人。
第四步:貨物到達目的地后,收貨人(或其代理人)到承運人當地辦事處領取他們的空運提單副本。
空運提單的種類
在典型的交易中,出口商聘請貨運代理負責將貨物運送給進口商。貨運代理從出口商處接收貨物,將其轉交給承運人,并確保將它們交付給進口商。在這種情況下,簽發(fā)兩種類型的航空貨運單:1. 分運單(hawb):這是由貨運代理在收到用于空運的貨物時向出口商簽發(fā)的。在本文件中,出口商稱為托運人,進口商稱為收貨人;2. 主運單(mawb):貨物轉至主承運人并完成出口海關手續(xù)后,承運人向貨代簽發(fā)主運單。在本文件中,貨運代理被稱為托運人,而貨運代理在目的港的代表被稱為收貨人。該代表將最終交付給進口商。
空運、海運提單的區(qū)別
兩者主要區(qū)別在于,與提單不同,空運提單不是貨物所有權憑證。這意味著awb不是所運貨物所有權的證明,只是一份貨物運輸合同。
由于這個方面,awb也是一種與提單不同的不可轉讓票據。這意味著awb不會轉移貨物的所有權。因此,航空運單提供的保護少于提單。另一個關鍵區(qū)別是,awb沒有指定運送貨物的確切航班或貨物到達目的地的日期。